社區營造和地方創生如何合縱連橫開新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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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為2022年為 2022 fapce亞太社造論壇暨研討會 分場中報告)

不管社區營造、農村再生或地方創生,政策的目的都是如何讓地方能夠有能力解決真實的在地議題,從鼓勵參予公共事務,到農村的三生發展,乃至於解決人口移動,城鄉差距的問題。這些政策也都希望能吸引跨領域人才共同投入,例如,社造最早的社造先造人,就是希望培育社區內部多元人才,能夠投入社區改變的行列,到後來農村再生或地方創生的跨領域人才引進,都是希望能夠藉由人的聚合創意,來解決面臨的問題。當然,既然是公共政策,也就有政府的資源導入,透過不同方式,讓地方社區、企業或青年能夠銜接有效的政策資源。

然而,因為政策和時代的不斷前進,社區本來要面對的利害關係人,從單純的社區幹部、輔導團隊、少數政府單位,也逐步演進到必須面對多個服務對象、不同地創團隊、青年團隊、企業和無數的合作組織。與此同時,政府的政策也越來越有彈性,除了最早只能由社區提案,到了後期青年團隊,地創團隊、學校USR團隊,乃至於企業,也都在政府鼓勵下參與地方的事務,結果得到的是……..

社會更自主,還是更競爭?

不管是社區營造或創方創生,並不是將對方殺下來,而是讓大家一起變好,是一場無限賽局。當然,怎麼樣叫做一起變好,我認為共識的集合,可能是創造人類的福祉、地球限度理論或永續目標。然而,這對目前的環境,還是一項很大的挑戰,畢竟,我們很多人對永續僅止於知道17個目標,而非我們真正改變了些甚麼?

我們要如何讓政府、社區、企業或青年團隊發揮集體共好的影響力 (Collective Impact) ?

1. 共同的議題
如何認識真實的議題,並且在議題中找到合作的技術、商業和需求交集點,雖然越是引人側目的議題(特別是抗爭議題),可以吸引更多的合作,但是,仍然有許多地方的議題,值得讓不同的團隊貢獻。

2. 共享的衡量指標
以目前都是以KPI的產出導向 (output based) 為主的環境,很難形塑明確的共同目標,我認為應該是時機調整為成果導向( outcome based)為主的影響力思維,因為,我們會開始鎖定改變誰? 改變了什麼? 改變了多少? 政府其實更有機會開始做這個嘗試。

3. 建構共好的行動
政府機關或企業公益資助的管理者,除了必須認清你手上的資金是用來幫助什麼? 幫助到哪個階段? 也必須將這些成果,轉化成可共享解決社會問題的基礎。
另一方面,也必須嘗試去設計支持新創團隊的資金形式,以公部門的預算編列方式來看,不需要核銷(沒有附加條款)的獎金形式,很適合新創團隊在模式測試階段;而補助款(具有目的性,且須依照規定核銷)的形式,則適合在擴大規模時,對大多數團隊建構適當的社會環境。

4+5. 持續的溝通和推動組織
今天很多時間都在討論誰來組織,到底是中介團體還是鄉鎮公所,不過,我認為這並不是問題,這還是得要回到參與的組織或團隊多寡,是否有形成權力集中的可能性來討論。君不見許多的倡議和聯盟,也正是因為對小議題的關注,而逐漸形成力量,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。

講這麼多,就是面對越來越多元的合作,需要新知識和方法。在社區或地方成長的光譜中,每個階段的人、團體,乃至於政府雇員,都要不斷的學習新的方法,以因應這些複雜的變化。

何必拘泥社造創生,我們都得不斷進步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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